“互碰赔案处理办法”是我公司利用网络优势推出的一种快速理赔办法,它使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更为迅速,保险索赔手续更趋简化;
1、当保险车辆发生互碰赔案处理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时,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解决,无须交警调解定责;
2、事故双方填写并互换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后,只需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,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奔波。
1、互碰赔案处理办法仅限于两车相碰,估计单车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轻微碰撞事故(或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》规定的损失金额为限》,并且不涉及人员伤亡及互碰车辆以外的财产损失。
2、互碰车辆均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并核发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,双方当事人自愿按照互碰赔案处理办法处理;
3、保险车辆的损失不是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》中第五条所列各项责任免除事项造成的;
4、碰撞事故暂限定于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载明的区域内。
申领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的前提是您在我公司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;或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、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。
1、如您已在我公司投保了上述险种,可直接持有效保险单到承保公司申领进取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,我公司对多车客户可送卡上门。
2、如您即将成为我公司的保户,在同时投保上述险种时可申请领取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。
1、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,如果满足互碰赔案处理条件,请迅速把车辆移至路边,以免妨碍交通。
2、请您向对方当事人出示驾驶证,并如实、详细填写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,经双方认可签字后相互交换记录卡。
3、请立即拨打当地中国人保服务专线电话95518报案,并告知事故情况及按互碰赔案处理办法处理的意向。
4、请您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持对方的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及其他相关单证到您的承保公司定损、索赔。公司在单证齐全并审核无误后,于两日内支付赔款,同时收回已使用的原卡,另向您发放新卡。
5、如您需要提供修理服务,我公司可向您推荐质量信誉良好的修理厂。
1、请您注意检验对方驾车人员的驾驶证号、车辆厂牌型号、号牌号码是否与卡上所填写的内容一致。
2、如对方有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,请您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。
3、如您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,我公司在赔偿时将实行10%的免赔率。
4、如果您所投保的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,我公司将按比例计算赔偿。
5、《互碰事故记录卡》请随车携带,发生事故请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出示;如不慎丢失,请与我公司联系补发。
如您有其他疑问或意见,请拨打95518服务专线电话。 感谢您对中国人保的支持!